北京市经济学会日前在京召开座谈会,讨论中国宏观经济法制建设理论问题。与会同志认为,我国国民经济形势和经济法制建设形势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西部大开发和资产重组等,需要加强宏观经济法建设。
会议就如下课题进行了研讨:1、总结我国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法制建设的经验,提高人们运用法制手段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水平和能力。2、系统地总结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基本观点和研究方法,提高人们对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并在一些基本观点上取得共识,克服当前存在的对经济法“异化”和“淡化”的倾向。3、进一步唤起社会、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对经济法的高度重视。与会同志强调,应站在世纪之交的高度,研究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宏观调控的形势和发挥经济法制建设的作用问题;运用分析和综合的方法从财税、货币发行、外汇收支、社会保障、工农业生产、投资开发、进出口贸易、国有资产的变化等方面研究各自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相互关系,并且从经济法的角度进行协调和保障。从宏观调控的高度研究加入WTO、西部大开发、资产重组以及拉动内需等热点问题的经济法制理论与实践。从经济法理论的基本点入手,着重研究经济法在新形势下的调整对象,协调或调控的本质,经济法的地位与作用等根本性理论问题,对此进一步取得共识。